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6 08:3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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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实施办法

 

为保障我局工作人员休假权利,在繁忙紧张工作中有适当的休息,保持身体健康,保持旺盛的精力,调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年休假规定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年休假5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新录用的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人员,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时,应随附原单位的休假情况证明。如当年在原单位未休年休假的,可在现单位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在原单位休假天数少于工作人员当年年休假天数的,现单位应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二、病假规定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不得超过4个月以上休假将不影响工资发放。病假休假超过规定天数,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相关休假证明,若不能提供,明确为事假。

工伤休假需提供伤残鉴定结果

因病休假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绩效奖金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假规定

工作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请事假的,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分管领导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天数从当年年休假天数中抵扣。

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不得再申请年休假,按照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予以相应扣分。

因中心工作、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加班未发放加班费的,可补假

四、婚丧假、产假规定

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遇节假日不补假)

2产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产假为158天。女方晚育的,男方照顾假为20天。

3)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五、有关要求

1每年2月底前由工作人员向所在股室负责人申报本年度休假计划,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综合办公备案。工作人员应统筹安排年休假,原则上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当年休满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

2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休假,不能进行调休。

3同股室工作人员应轮流休假,避免集中休假和工作高峰期休假,确保工作不中断。

4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节后未发放值班补贴的,可适当补休。

5因病、因事均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需及时通过电话告知,并于事后补填《请假条》。

6假期届满,应及时到局综合办公室销假,按时上班,对未经程序报批擅自休假以及假期已到逾期不归的,均以旷工论处,并对当事人实行诫免谈话。

7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但集体活动、突击活动、防汛抗灾期间等要求上班的,由局综合办公室通知,按上班考勤。

8)机关考勤情况登记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和情况通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平时考核统一部署安排。考勤情况每季度公布通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一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局综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9)干部考勤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休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去向。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局长审批;股室负责人请假半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半天的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股室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之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不到2天的经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的(含2天)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收回存档。请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

2)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以上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批准后,请假条、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在2天内送局综合办公室备案。

七、办法 20212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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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