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湖办事处管理制度
南湾湖办事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南湾湖办事处工作管理,节约办公消耗成本,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职责,使单位内的管理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机关内管理日常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考勤管理及外出报告制度
日常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请销假制度
请假半天之内,由办、站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含2天),由主任批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审批签交存办公室。
干部职工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值班制度
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1名一般干部值班。
值班时间。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值班任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管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因公外出报备制度
(一)因公外出原则上一律实行事前报备,报备时需填写《因公外出单》,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留存。报备时间仅限于一个工作日,如超出一个工作日则不得报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因紧急事项需临时下乡、外出又无法履行手续的,要电话报备,后补填《因公外出单》。若外出期间行程发生变动,或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书面或口头请示报告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因公外出期间,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外出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会议制度
党工委会议
由党工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委成员出席。由党委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主要内容:
传达区委、区管委重要文件或上级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
依据党章、国家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修订党内工作、党员活动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决定基层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
审议机关内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重大工作计划。
机关工作会议
由党工委书记,单位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指定有关人员出席。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党工委书记认为需要召集有关科室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有关科室提请研究的重要问题。
依据会议内容,形成有关决议、决定。
档案管理制度
凡是本单位人员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指定专人编制并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印章管理办法
本单位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如因特殊需要,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上面加盖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文件收发制度
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文件收发登记台账》,做到应登应记,切实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到文件,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制度,以保证文件的使用效率和资料的完整性。
对于涉密文件,需要有专门的收文登记台账,登记后,请示单位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收文后,严禁随意放置办公桌上,及时将涉密文件收入安全保密的场所。不得随意放大阅读范围,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涉密文件,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涉密文件的去向。
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易耗品和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易耗品包括:A4纸、水笔、笔芯、铅笔、胶水、固体胶、宽胶带,橡皮擦、垃圾袋、一次性杯子、卫生纸、抽纸、烟灰缸等。耐用办公用品包括:订书机、垃圾桶、剪刀、计算器、直尺、插座、U盘、文件夹等。)对于易耗品:每位职工限领水笔一只,水笔笔芯三只,铅笔一只;每个办公室6个月内限领固体胶(或胶水)2支;并及时在领用台账上登记。尽量避免A4纸的浪费,及时将打印错误的纸张收集起来,并充分利用。对于非正式文件,尽量使用二次用纸,做到资源的节约。
对于耐用办公用品,记录物品的使用人,在今后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安排修理。对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单》上填写用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由部门领导同意签字之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手续。
制定《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台账》,办公用品需经领用人签字方可发放。
为给单位职工提供满意的服务,需领用大量或贵重用品且办公室没有该物品时,经请示领导,将所需用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提前告知办公室,由专人负责采买,以便及时添置。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人,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对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做到及时入账。
固定资产的报废:
对于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应及时走报废流程。
财务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
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分局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现金和设立小金库。
支出管理
各项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大通湖区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机关所有支出经费必须由经手人据实填列,经会审联签、单位审核后方可报销;支出经费超过300元须附费用使用明细或具体支出情况说明。
各项支出应坚持厉行节约、预先申报原则;各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业务支出应事先书面请示,待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支出。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内部财务报销规定,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合法,并取得正规合法票据,凭票据报销,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报销票据必须按照规定填写规范,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虚假、无效或填写不规范的报销票据,单位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销,并向单位领导汇报情况处理。
费用报销应严格控制在报销规定额度内,超额支出部分不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局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报销。在资金结算中,各项开支报销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一般不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