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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直相关单位:
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现对《关于印发〈2022年大通湖区植物提取孵化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开办发〔2022〕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益阳市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