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17:53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机改组〔2019〕2号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第4次区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4日

 

 

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确保《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方案》有序推进、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原则

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组织人事组,由吴浩同志任组长,杨广浩、曾建光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协调机构改革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起草《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指导各部门搞好机构人员转隶和“三定”后人员定岗工作。各专项组和职能部门,按《大通湖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有关任务。各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和“先转隶、后三定”原则,保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握好“立”与“破”的承接顺序,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二、实施内容

按照《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方案》部署,本轮改革涉及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主要工作任务:区委配备各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秘书组)负责人;办公室(秘书组)挂牌;召开委员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出台《工作规则》等;完成办公室(秘书组)组建工作。

(二)党政机构组建和调整。主要工作任务:区委配备区管领导干部;确定办公用房调配方案;新组建机构挂牌、集中办公;机构、职责和人员转隶;制定“三定”规定;完成其他人员定岗。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区委配备科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部门所属股级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配备;区管委会直属新组建机构挂牌;机构、职责和人员转隶;制定“三定”规定;完成其他人员定岗。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待省委、市委出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后,制定《大通湖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出台的《益阳市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大通湖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全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市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把握节奏、盯住节点,稳妥推进任务落实。

(一)区本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及印发方案(3月中旬)。召开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印发《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2.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和划转移交(3月底前)。由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牵头,组织对涉改单位现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按照机构职能划转方案,监督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移交或处置。

3. 科级领导职数报批(3月底前)。区委党群部起草《区本级科级领导职数设置方案》,提请区委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4. 区管领导干部调配(4月上旬)。区委党群部报区委会议审议确定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拟任人选,区委党群部提出其他区管领导干部调整方案,提交区委会议研究决定。

5. 新组建部门挂牌(4月中旬)。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起草《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整方案》,提请区委会议审定;制作新组建机构牌子;起草《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挂牌工作计划》,提请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挂牌。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监制并颁发党政机关印章,指导监督各涉改部门搞好各类档案的移交和保管工作。

6. 人员转隶(4月下旬)。区委党群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随事走”“先转再调(微调)”和“成熟一个转一个”原则,起草《区本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报区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完成人员转隶工作。人员转隶分三种情形:一是成建制转隶,指部门(单位)整体或部门所属的内设机构、下设单位成建制划入另一个部门,其在编人员整体划转。二是拆分式转隶,指部门不再保留,职责拆分划入多个部门,其人员需根据职责划转情况相应划入多个部门。三是部分人员转隶,指部门的部分职责调整到另一个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对应划转。人员转隶涉及的编制调整,在审定部门“三定”规定中统筹实施。

7. 制定部门“三定”规定(5月底前)。区委党群部制定《“三定”工作规范》和《“三定”规定文本格式模板》,起草区直部门编制框架方案,印发《关于报送区级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通知》,召开“三定”工作培训会议。各部门党组(工委)根据要求研究起草本部门“三定”草案和说明。区委党群部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就有关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按审批权限提请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程序办文印发。

8. “三定”方案实施(6月上旬)。各部门按照审定印发的“三定”规定,调整内部职责分工、完成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定岗。

9. 督查验收(6月中旬)。区委区管委会督查室会同区委党群部、区委改革办组成联合验收组,组织开展验收督查,向区委报告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二)区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市委对区县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益阳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时间,参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步骤组织实施。

(三)乡镇机构改革。根据市里审批进度,参照区本级实施步骤组织落实,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附件: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印发《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方案》;印发《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组

区委党群部

3月20日前

2

完成涉改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登记,指导监督划转、移交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3月底前

3

起草《区本级科级领导职数设置方案》,提请区委会议审议,报市委编办审批

区委党群部

 

3月底前

4

提出新组建整的各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涉改单位区管领导干部配备方案,提请区委会议审议决定(分步骤提出)

区委党群部

 

4月10日前

5

起草《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整方案》,报区管委会领导审核,提请区委会议决定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4月10日前

6

起草《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挂牌工作计划》,提请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制作新组建部门牌子,统筹协调新组建机构有序挂牌

保障组

区发展改革

和财政局

4月15日前

7

监制并颁发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印章

保障组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4月20日前

8

指导监督涉改部门搞好各类档案的移交保管工作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4月20日前

9

起草区本级部门编制框架方案,报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改革组

区委党群部

4月20日前

10

制定《区本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提请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组织指导人员转隶工作

组织

人事组

区委党群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涉改部门

 

4月30日前

11

制定“三定”工作规范、文本格式模板,召开“三定”工作培训会议,部署“三定”工作

改革组

区委党群部

5月10日前

12

起草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和说明

各涉改部门

 

5月20日前

13

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涉及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按程序和权限提请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或区委编委会议审定,重大事项报区委、区管委会审定,按程序办文印发“三定”规定

改革组

区委党群部

5月底前

14

各部门按“三定”规定调整内部职责分工、配备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

各部门

 

6月10日前

15

机构改革工作督查验收

区委区管委会督查室

区委党群部

区委改革办

6月中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