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15:4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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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公告

大审公开〔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益阳市审计局于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大通湖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918.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92万元,省级资金44.50万元,市级及以下资金805万元;财政资金实际支出918.42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564.09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281.06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11.53万元,其他支出61.74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大通湖区红十字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8.15万元,支出18.15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9.66万件(折价42.39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9.66万件。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救灾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33.49万元

3月16日到区防控办核查防疫物资管理情况时发现,区红十字会2月份接收的25.19万元防疫物资直接转入防控办仓库和防控办接收的8.30万元捐赠物资都由防控办管理,防控办仓库包括社会捐赠物资、上级拨入物资、本单位采购物资,这些物资未分类管理,33.49万元救灾防疫物资未分类登记台账,未及时准确列明捐赠重点疫情防控物资接收分配使用明细情况。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35.23万元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核算中心2020年会计凭证中原始单据不合规35.23万元,主要是采购防疫物资(口罩)未取得发票已入账,金额35.23万元。

三、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通过审计,对各单位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9.66万件(折价42.39万元)入库进行了分类登记,库存物资规范摆放;督促各单位建立物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杜绝违纪违规的发生,为更好的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必要的报障。

 

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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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