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 审计结果公告[2021]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7月至9月,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对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盆镇)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金盆镇为全额预算正科级行政单位,财政财务受区管委财政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由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国资部门监督管理,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各行政村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020年12月31日,金盆镇资产总额8805.52万元,负债总额6904.27万元,净资产总额1901.25万元。
(二)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金盆镇年初预算收入2243.88万元,年度内调整追加 48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2291.8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346.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38 %。
2、2020年完成公共财税收入2544.89万元,为计划任务2246万元的113.31%。其中:完成税收收入2256.89万元,为计划任务1958万元的115.27%;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288万元,为计划任务的100%。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
2020年,金盆镇账面“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共计36.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3.88万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为预算52.6万元的69.94%。均未超过区财政年初预算核定标准。
二、审计评价
2020年,金盆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和财税工作目标。内控制度基本规范,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还存在预算调整不合规、资产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费用开支报销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调整不合规。
2、部分重点项目年初预算执行率偏低。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4.93万元。
4、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
5、应收未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13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支付公租房租金0.63万元。
2、应缴未缴税费3.27万元。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469.28万元。
4、招待费开支不合规4.43万元。
5、违规列支差旅费1.06万元。
6、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0.24万元。
7、虚报住房租赁补贴0.88万元。
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56.78万元。
(1)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18.8万元。
(2)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37.98万元。
9、原始凭证不合规3.12万元。
10、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39.5万元。
11、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
12、部分村与镇财政所往来账款年末余额不一致。
(三)项目管理、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虚增、多计工程造价13.71万元。
2、建设单位对第三方咨询机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
3、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延伸调查下属单位发现的问题
1、应收未收农户国有土地收益金2942.15万元。
2、出纳、会计人员混岗。
3、应收未收土地流转金6.75万元。
4、应收未收土地复垦保证金8.25万元。
对上述问题,大通湖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金盆镇进行了认真整改。
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