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 预算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结果公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7月至11月,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对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教卫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教卫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财政财务受区管委财政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由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国资部门监督管理,有27个财务独立核算机构,财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021年12月31日,区教卫局机关资产总额8,115.85万元,负债总额249.70万元,净资产总额7,866.15万元。
(二)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区教卫局预算收入1,324.5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3,276.2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123.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3%。
2、 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0.00万元,实际完成非税收入征收18.00万元,为预算的90.0%。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
2021年,区教卫局机关账面“三公”经费支出20.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三公”经费为预算核定额的84.92%。
二、审计评价
区教卫局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仍存在收入征缴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局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43,600.00元。
2、未及时征缴非税收入128,000.00元。
3、应收未收疫苗款1,358,777.50元。
4、应缴未缴税费29,735.75元。
5、重复发放新闻上稿奖励1,140.00元。
6、超范围列支差旅费800元。
7、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欠规范。
8、疫苗、防疫物资管理欠规范。
9、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10、部分电子卖场采购流于形式。
11、部分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1)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2)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
12、存货账实不符28,767.00元。
13、原始凭证不合规550元。
1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09.11万元。
15、少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84.00元。
16、会计核算欠规范。
(1)账务处理欠规范。(2)部分非税收入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区人民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234,685.50元。
2、违规“二次议价”获取收益106.18万元。
(三)区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取中学生公寓费643,680.00元。
2、应缴未缴税费52,885.95元。
3、应收未收工会会费28,272.00元。
4、超标准开支工会活动1,400.00元。
5、资产管理不规范。
(1)2021年区一中对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32,720.00元。
(2)2021年区一中购入维修材料、专用材料等未进行资产核算,未登记入账108,611.00元。
6、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7、部分电子卖场采购流于形式。
8、原始凭证不合规150元。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工程虚增、多计工程造价98,402.71元。
2、先施工后进行政府采购。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提前开工。
对上述问题,大通湖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区教卫局进行了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