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结果公告[2024] 1号

发布时间:2024-02-26 16:23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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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8日至11月24日,对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以下简称区农水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农水局是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政财务受区管委财政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由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国资部门监督管理。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022年12月31日,区农水局账面资产总额52803.20万元,负债总额702.55万元,净资产总额52100.65万元。

  (二)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农水局年初结转结余13693.02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0414.0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3387.27万元,实际收入12014.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36%,为调整预算的89.74%;年初预算支出10414.01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12014.0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1742.30万元(剔除上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3964.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8.78%,为调整预算的162.41%。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非税收入40.12万元,其中:水资源—地下水34.04万元,其他一般罚没公共收入6.08万元。为预算24.00万元的167.16%。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区农水局账面“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4.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为预算55.00万元的80.06%,未超过区财政年初预算核定标准。

  二、审计评价

  2022年,区农水局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仍存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9728.26万元。

  2、超预算列支25.77万元。

  3、违规改变支出用途50.95万元。

  4、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00万元。

  5、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297.10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148.15万元。

  2、往来单位账户余额不一致63.06万元

  3、支出程序不规范28.79万元。

  4、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17.66万元。

  5、未严格落实扶贫产业入股分红政策。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261.51万元。

  2、资产账实不符0.57万元。

  3、兽用疫苗管理不规范。

  (四)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计工程量、虚增造价47.16万元

  2、未及时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五)延伸调查区农技推广中心发现的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完整

  2、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对上述问题,大通湖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区农水局进行了认真整改。

  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

  2024年2月26日


一审:胡锦煜

二审:谭雅琴

三审:薛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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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