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建设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公开“六稳”“六保”和生态亮区、基础立区、产业兴区、人才强区等方面信息,以公开促进“三高四新”战略顺利实施。(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十四五”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并通过部门负责人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开设专栏,收集整理、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等,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卫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2021年区委15个重点民生实施项目22个指标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经国务院统一修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区发改财政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防控形势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划化水平,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立足预防预警,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区教育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更新发布解读“六稳”“六保”政策。(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一件事一次办”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解读回应。继续发挥和用好“政策解读”功能,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化政策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施政的理解认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依托12345热线、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探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完善一体化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统一公开区委会、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文件库”,全面推进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建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逐步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通过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四)加强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区直有
关单位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工作指导。区政务公开办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法定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工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将基层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每年至少保证2次以上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勇于创新实践,及时总结上报本单位、本部门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监督评价。加大工作日常监督考核,不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大通湖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区直单位)
2.大通湖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乡镇)
附件1
大通湖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区直单位)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政务公开(100分) |
1.主动公开信息:根据2021年度大通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职责,推进决策(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政策性文件公开)、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管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开、民生资金使用公开)、服务(办事指南、中介服务清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结果(重大建设项目执行结果公开、社会评价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分) |
参照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填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表》(附件1)等书面材料,对政务“五公开”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每季度省市政务公开、网站通报中问题单位。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2.组织结构:根据2021年大通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部门职责,各单位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同时要主动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上报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10分) |
未成立专班的单位扣5分, 每年未完成一次以上政务公开总结的单位扣3分。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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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对扶贫、公共法律、公共文化、涉农补贴、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健康、财政预决算、城乡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税收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救灾、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户籍管理、市政服务、义务教育等基层26项领域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单位公开栏目内容。(20分) |
参照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整体评价;同时根据每季度省市政务公开、网站通报中点名单位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价。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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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100分) |
4.政策解读: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发布解读信息。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件,包含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涉及范围等内容。年度内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8分) |
全年未进行政策解读和政策推广的分别扣2.5分。未按时间节点发布政策解读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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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5.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不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8分) |
部门因违法违规操作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情形实行“零容忍”,本项分值一次性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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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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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妥善回应、处置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舆情(6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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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梳理、公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目录、公开办事指南(8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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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要求及时公布取消、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及行政审批项目(6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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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建立政务公开专区任务而未按要求设立专区(14分) |
按项扣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看、资料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附件2
大通湖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乡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考核单位 |
政务公开(100分) |
1.主动公开信息:根据2021年度大通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职责,推进决策(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政策性文件公开)、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管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开、民生资金使用公开)、服务(办事指南、中介服务清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结果(重大建设项目执行结果公开、社会评价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30分) |
参照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填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表》(附件1)等书面材料,对政务“五公开”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每季度市政务公开、网站通报中问题单位。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2.组织结构:根据2021年大通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部门职责,各单位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同时要主动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上报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10分) |
未成立专班的单位扣5分, 每年未完成一次以上政务公开总结的单位扣3分。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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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对扶贫、公共法律、公共文化、涉农补贴、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健康、财政预决算、城乡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税收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救灾、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户籍管理、市政服务、义务教育等基层26项领域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单位公开栏目内容。(20分) |
参照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整体评价;同时根据每季度省市政务公开、网站通报中点名单位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价。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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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10分) |
4.政策解读: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发布解读信息。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件,包含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涉及范围等内容。年度内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8分) |
全年未进行政策解读和政策推广的分别扣2.5分。未按时间节点发布政策解读每次扣0.5分。 |
查看台账资料、网上检查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5.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不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8分) |
部门因违法违规操作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情形实行“零容忍”,本项分值一次性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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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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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妥善回应、处置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舆情(6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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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梳理、公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目录、公开办事指南(8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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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要求及时公布取消、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及行政审批项目(6分) |
未按要求不计分 |
查看网站、文件 |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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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按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14分) |
按项扣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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