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关于鲁岳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0:55
作者:
浏览量:
A+A-
各镇党委、南湾湖办事处党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区大发集团党总支、区生态公司党支部:
经区委研究,决定:
免去鲁岳云同志的区纪委区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符梁同志的千山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高佳文同志正式任区纪委区监察工委信访室主任;
何兰芬同志正式任区妇联主席;
康帅同志正式任团区委书记;
易元香同志正式任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党组成员、政协办主任;
谭敏同志正式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何伟同志正式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殷平安同志正式任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阳同志正式任中共河坝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罗宏同志正式任中共北洲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浩同志正式任中共金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