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31 15:5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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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大财采计【2020】0805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5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30

四、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46页第五章 第二节 技术要求 (2)技术要求 “2、过滤循环水泵、泳池吸污循环水泵、不锈钢过滤砂缸、泳池空气能热泵、水质监控仪、中压紫外线、整体式除湿风柜(五集一体)、泳池热水循环水泵等主要设备需为同一生产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更改为:“2、过滤循环水泵、泳池空气能热泵、整体式除湿风柜(五集一体)等主要设备需为同一生产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整体式除湿风柜(五集一体)检测报告不限型号)”。

2、原采购文件P27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5.9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过滤循环水泵、泳池吸污循环水泵、不锈钢过滤砂缸、泳池空气能热泵、水质监控仪、中压紫外线、整体式除湿风柜(五集一体)、泳池热水循环水泵。”更改为“  核心产品为:过滤循环水泵、泳池空气能热泵、整体式除湿风柜(五集一体)。”

3、原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09:30,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8日9:30

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17375982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10层

联系人:何丹 邮编:413002

电 话:137867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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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