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磋商公告
湖南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大财采计[2021] 0103
委托代理编号:HNYF-2021ZC-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 |
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 |
1 |
4984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 |
⒈ ⒉ ⒊ |
⒈ ⒉ ⒊ |
1. ⒉ ⒊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是( ) 否(√) |
5、采购项目基本工程概况: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亮化配套项目包括拆除路面、挖沟槽土方,安装路灯等项目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 月13日至2021年1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南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益阳市赫山区七里桥茶叶市场南苑西头二楼24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条件要求资料的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
联 系 人:卓先生 电 话:15717570563
代理机构: 湖南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0737-4444080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七里桥茶叶市场南苑西头二楼241号
八、监督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