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职工演艺中心舞台工艺及装饰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职工演艺中心舞台工艺及装饰项目(EPC)已由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以大发改招核【202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职工演艺中心舞台工艺及装饰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大通湖区。
2.3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职工礼堂装饰及舞台工艺项目建设,总投资980万元(含建安工程费960万元、设计费20万元)。实际造价以大通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具备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证书或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资质;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证书或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资质。
3.2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2.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中级工程师(含中级)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省外企业自行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的承诺书);
3.5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无在建的承诺书);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4)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2.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8日起2021年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3月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9时 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大通湖区管委会门户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7-5661595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湖区河坝镇
联 系 人:沈曦
电 话:13874969001
招标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A座13楼
联 系 人:王琰
电 话:0737-422088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566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