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坝镇银河市场片区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 益阳市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以大发财发【2020】32号及大发改招核【2021】8号 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坝镇银河市场片区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通湖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沥青路面:7200㎡;混凝土路面:9100㎡;停车位:1430㎡;人行道:9800㎡;绿化面积:600㎡;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650米;截水沟:1350米:雨水口:31座;检查井:33座等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金额约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勘察、设计阶段);
2.5 质量要求:
(1)勘察: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地质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结构、道路、电气、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拟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6、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7月01日起至2021年 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7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 月30日09 时 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7-5661595。
十.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3、中标方不得违法分包、违法转包,不得挂靠,如有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大通湖区河坝镇
联 系 人:李学锋
电 话:151737449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十楼
联 系人: 何丹
电 话:1378678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