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08:53 作者: 浏览量:
A+A-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区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全区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等工作;依法监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村镇)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包括民用、公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村镇)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批复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指导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法规、地方定额。
(七)负责建设工程服务窗口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报建、“一站式”收费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人民防空科技进步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负责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对其使用或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
(十二)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开发项目的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市容秩序的管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
(十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规定,依法推进全区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训练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划入原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职责。

二、包括本部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资金7146768元,预算支出714676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391元,卫生健康支出290237,城乡社区支出4928317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823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总体收支预算比上年减少4577466,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1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8448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6747元,节能环保减少3940378,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27437元,交通运输支出减少170000,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5933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00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单位车辆合计0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的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要将预算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同申报。二是探索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区财政局大发财[2019]31号文件要求,今年将把问题楼盘作为和住房保障资金区级重点评价项目,由第三方中介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单位是否完成绩效目标等内容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绩效再评价或重点评价,形成评价结果,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本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0年预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文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