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批复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15:3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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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批复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073.63万元,本年收入14,299.82万元,本年支出19,904.5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68.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59.14万元,本年收入12,326.6万元,本年支出8,025.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59.8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11.81万元,本年支出1,311.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部。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019年决算批复表.xls

财政部

2020 0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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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