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公安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11:2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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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公安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大通湖公安分局位于素有“鱼米之乡”称号的洞庭湖边沿,湖光警容,交相辉映,风景优美。分局于2001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现有民警80人,设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督大队、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拘留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12个所队室,辖河坝派出所、北洲子派出所、金盆派出所、千山红派出所、南湾湖派出所、沙堡洲派出所等6个派出所。截止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3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2. 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

3. 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 掌握情况,分析形势,为区委、区管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5. 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 管理全区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8.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9. 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0. 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1. 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其相关工作。

12. 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3. 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14. 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5. 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6. 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7. 承办区委、区管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 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情况

1) 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宋少敏同志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见文件) 明确各职能处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处室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如:制定了公安分局机关经费管理等办法, 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

3)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 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构成情况:

收入

支出

项目

年终决算

项目

年终决算

收入总计

23027583.48

支出总计

22862260.94

一、预算内拨款(补助)

21591528.09

工资福利支出

10682700.45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4119.46

三、政府性基金及专项收入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9910.64

四、财政专户拨款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自有资金

 

赠与

 

六、上级补助收入

 

债务利息支出

 

八、事业收入

 

基本建设支出

1743800

九、经营收入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41730.39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十、其他收入

1327011.84

其他支出

 

 

 

 

 

结转和结余

年终数

其中:基本支出

15301082.93

其中: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

7561178.01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5322.54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结余

 

经营支出

 

合计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 2019年度年初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数

年终决算数

年初预算完成率

18259381

22862260.94

125.21%

3. 2019年度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027583.48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591528.09元,其他收入1327011.84元,年初结转结余109043.55元;支出合计22862260.94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1082.93元,项目支出7561178.01元,年末结转结余165322.54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每年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

2、存量资金管理上,已批复的预算资金尚未列支的部分,作为结转资金管理,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3、资产管理上,固定资产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如各部门固定资产需要购置的,凭发票通过财务手续予以报销,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由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台账、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内部调配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有关部派人配合进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经领导批准,在完成相应认定后及时进行账面核销。

4“三公”经费控制上,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360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2019实际支出292091.41元,结余67908.59元, 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并将“三公经费”在局务会公开,并张榜公示。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根据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的审签程序、报销程序、支出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全力服务工作大同时,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载体,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案、办公成本,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办急事,切实把有效的资金统筹安排、统筹支出,使用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 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9年度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96万元,包含装备款77万元。

我局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局机关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决算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金额

比率

金额

比率

金额

比率

工资福利支出

10682700.45

46.73%

10682700.45

69.8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4119.46

35.05%

3938471.84

25.74%

4075647.62

53.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9910.64

2.97%

679910.64

4.44%

 

 

基本建设支出

1743800

7.63%

 

 

1743800

23.06%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41730.39

7.62%

 

 

1741730.39

23.04%

总支出

22862260.94

100%

15301082.93

100%

7561178.01

100%

 

2.“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360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2019年度实际支出292091.41元,结余67908.59元。

项目

上年数

本年数

与上年对比

预算

决算

预算

决算

差额

预算

决算

公务接待费

260000

208913.42

260000

193758

-66242

0

-15155.4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00

98979.29

100000

98333.41

-1666.59

0

-645.88

公务用车购置

 

 

 

 

 

 

 

因公出国(境)费用

 

 

 

 

 

 

 

合计

2360000

307892.71

360000

292091.41

-67908.59

0

-15801.3

3.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684014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实际支出7529016.4元(含项目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688876.4元,超支10.07%。(注:差旅费不包含办案用差旅费开支)

项目

上年决算

本年决算

差额

与上年对比

办公费

183347.17

177247.27

-6099.9

-3.33%

水费

22298.34

25612.17

3313.83

14.86%

电费

253664.03

161714.36

-91949.67

-36.25%

差旅费

279132

351894

72762

26.07%

会议费

17583

13578

-4005

-22.78%

培训费

89118

49391.3

-39726.7

-44.58%

合计

845142.54

779437.1

-65705.44

-7.77%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我们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科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2019年初支出预算数为18259381元,决算数为23027583.48元,预算调整数为4768202.48元,预算调整率为26.11%。分局已制定《区公安分局公务消费审批制度》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等相关办法,厉行节约,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60000元,决算数为292091.41元,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等支出得到了有效管控。

(二)效率性分析

2019年度分局建设项目仅有一个,即纳入全省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内容的北洲子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改扩建办公楼(窗口用房、办公用房、执法办案用房及民辅警备勤休息用房)、道路广场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20㎡,立项总投资165万,包括中央投资82万和本级负担的83万,资金均已如期到位并合规使用。北洲子派出所建设项目自2019年8月起正式动工,已于2019年底完成主体施工,于2020年7月31日正式挂牌。

(三)效益性分析

根据区综治委的安排,我局通过上门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电话民调信息平台以及微信、微博宣传平台,积极宣传综治民调的政策和信息,助力建设“平安大通湖”。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支出中预算偏差太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二)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经济科目设置错误。

 

五、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推行预算“二上二下”方式,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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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