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4名。截止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名,其中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4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 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预算项目 |
金额 |
预算内拨款(补助) |
1402359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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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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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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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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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1402359 |
基本支出 |
933359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933359 |
项目支出 |
469000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469000 |
支出预算合计 |
1402359 |
从年初预算来看:
我局收入预算为1402359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402359元,其中基本支出933359元,项目支出469000元。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预决算情况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基本支出 |
933359 |
1043351.21 |
人员经费 |
787599 |
848450.06 |
日常公用经费 |
145760 |
194901.15 |
项目支出 |
469000 |
1427041.59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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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类项目 |
469000 |
1427041.59 |
合计 |
1402359 |
2470392.8 |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局基本支出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主要原因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提标等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审计外勤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偏差较大,主要原因为新增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费用和劳务派遣费用。
(2) 2019年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决算收入 |
决算支出 |
本年度指标结余 |
上年度指标结余 |
结余增加 |
3284419.47 |
2470392.8 |
864121.82 |
50095.15 |
814026.67 |
2019年局本级预算、决算和结余情况:
预算情况: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为1402359元,其中基本支出933359元,项目支出469000元;
决算情况:2019年整体支出决算为247039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351.21元,项目支出1427041.59元;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结转864121.82元,2019年结转50095.15元,较上年增加814026.67元,体现了我局较好的预算执行力。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收支预决算整体情况良好。
3.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费用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与上年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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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决算 |
预算 |
决算 |
差额 |
预算 |
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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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00000 |
32926 |
50000 |
41215 |
8785 |
-50000 |
8289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000 |
35320 |
76000 |
27670 |
48330 |
-24000 |
-7650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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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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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000 |
68246 |
126000 |
68885 |
57115 |
-74000 |
639 |
上表反映,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26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实际支出68885元。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639元。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
5. 公用经费预决算情况
(1)预算情况:2019年公用经费145760元,其中办公费7000元、印刷费4000元、水费4000元、电费4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元、差旅费1700元、工会经费47300元、其他交通费65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
(2)决算情况:2019年公用经费170230.15元,其中办公费29187元、印刷费2200元、电费6925.31元、物业管理费1000元、差旅费85.86元、劳务费17746.15元、工会经费65359元、其他交通费44792.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
综上所述,我局公用经费预决算存在偏差,主要原因为:新增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导致办公费用增加,新增党建、扶贫、创卫等中心工作经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 预决算公开:2019年,按照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2. 重点工作安排及办结率:1、2019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61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583万元,投资审计核减1706.11万元。
3.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示。
4.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经济发展稳步进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9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管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 在职人员控制率:财政供养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人员4名。截止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名,其中行政6名;事业人员4名;控制率为1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2019年预算金额为200000元,2019年预算金额为126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4000元,变动率为-37%。
3. 重点支出安排率: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69000元,全部为我局重点项目支出。
4. 预算完成率:2019年实际收入金额为3284419.47元,预算收入金额为1402359元,完成率为234.21%。
5.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1882060.47元(政府投资审计业务经费),年初预算金额1402359元,预算调整后金额3284419.47元,调整率为134.21%。
6. 结转结余控制率: 本年结转结余总额864121.82元,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为50095.15元,控制率为5.8%。
7.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70230.15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45760元,控制率为116.79%。
8.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8885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26000元,控制率为5.46%。
9. 固定资产利用率: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335888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335888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10. 厉行节约制度:本着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党风建设,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
11.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公务接待费的审核审批,“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12. 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纪检负责同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3. 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三公经费”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实行阳光运行。
14. 职责履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廉洁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审计工作人员,做到警钟长鸣。局长率先垂范,班子其他成员狠抓落实,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发展。落实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推行审计项目主审负责制,自觉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2019年度,我局工作人员在区委区管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5. 履职效益
全年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61个,审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3583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7个,投资审计核减1706.11万元。移送线索6条,移送金额10.34万元,提交审计报告59份,审计意见1份,提出审计建议82条,审计要情4篇(领导批示3篇次),情况通报1篇(领导批示2篇次),调研文章3篇,在省级刊物《审计观察》上发表调研文章1篇。
(一)财政审计:2个项目共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554.7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条,移送线索5条。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共对1个单位及领导干部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3份、审计意见1份,共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2879.33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6个,提出审计建议6条。
(三)政府投资审计:对52个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52份,工程造价核减1706.11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7个,提出建议82条。
(四) 参与省市项目及协同配合上级工作。派出6人次,加市审计局的审计项目,做好了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和市局对我区相关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五)积极完成上级党委部门交办任务。调1人配合区纪委办案,配合区委巡察办工作,提供相关审计报告3份。完成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的河坝镇2016-2017年财政收支运行重点情况综合报告。完成大通湖区水生植被恢复与水质改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大通湖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方案》(大发财〔2019〕32号),抽调2人与财政局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加强审计督促整改。在区管委会及区人大政协联工委的督促指导下,审计局加强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工作调度,今年,经责审计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45个,督促完成整改33个,完成率73% ,基本完成10个,占整改任务的22%; 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49个,督促完成整改45个,完成率91.84% ,基本完成3个,占整改任务的6.12 % ,审计整改工作得到了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委员表决通过。
(七)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开展“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进规范化管理”专题调研活动并提交了调研报告,在《审计观察》专刊发表审计论文1篇。
16.中心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计划》和《中梗阻实施方案》,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从审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任务、规范审计人员行为,促进廉洁从审。全面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着力抓好党建工作。制定了《2019年党务工作方案》等制度,按制度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上好党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关注“益阳党建”、“红星云”、“益村”等公众号,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三是用心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要求选派第一书记进驻到河心洲村,成立了驻村帮扶工作队,配齐驻村工作所需,局全体帮扶责任人按要求积极走访贫困户,走访同时宣传扶贫政策并做好信访维稳,协助村部搞好扶贫、党建等工作。坚定不移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今年,我局派出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党组每月调度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按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宣传扶贫政策,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春节慰问、爱心帮扶等活动,协助村委做好信访维稳、党建等工作。此外,按区委区管委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综治民调、禁毒、反邪教、消防、计划生育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履行了应当的责任,做出了应有的成绩。
17.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带头整改,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并整章建制固化工作成果,赢得群众满意。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按照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根据《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得分95分,等次为“优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二是年中追加预算未及时编制预算调整。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科学编制好年初预算,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三)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1、整体支出绩
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2019年部门整体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表
3、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预决算明细表
4、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