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 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公开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大通湖区管理局
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公开说明
为加快推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5〕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2020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我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869.94万元、项目支出499.92万元预算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二是绩效运行跟踪监控。采取预算单位自行监控与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绩效运跟踪监控通知,我单位无项目纳入跟踪监督,对预算执行中有偏离的进行修正和调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情况严重的,停止预算支出的执行。
三是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项目是否产生效果和效益。我单位开展2020年绩效自评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并将自评结果及时公开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上。最后针对自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四是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公示。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自评的公开地址:大通湖区门户网站上。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公开力度;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