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7
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 目 决 策 (15分) |
决策 过程 (8分) |
决策 依据 (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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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程序 (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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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分配 (7分) |
分配 办法 (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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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结果 (4分) |
4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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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 理 (25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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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 时效 (2分) |
3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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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管理 (10分) |
资金 使用 (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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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 (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 严格执行制度(1分) 会计核算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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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 理 (25分) |
组织 实施 (10分) |
组织 机构 (2分) |
2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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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 (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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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5分)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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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60分) |
项目 产出 (20分) |
产出 数量 (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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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质量 (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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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时效 (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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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 (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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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果 (40分) |
经济 效益 (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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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8分) |
7.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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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效益 (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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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8分) |
8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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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 满意度 (8分) |
7.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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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6 |
附件8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6】4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金,严格使用专项资金。
1、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大通湖区户籍、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大通湖区户籍、持有第二代、第三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2、政策衔接:(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面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按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3061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86人次。
2.质量指标:根据发放文件严格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资金达51万元。
3.时效指标:按月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6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5元/人/月。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享受对象满意率达98%。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总投入51万元,资金已于2020年初随部门预算批复到位。
(2)、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实现了统一管理,建立了项目库,全部实施专人管理、规范操作,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用款结算程序规范、及时,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51万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负责做好“两项补贴”对象审批、进行信息比对(每月根据残联提供的残疾人名单,比对民政局动态低保、特困、孤儿、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名单,确保残联提供的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符合享受或停发)、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全国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网上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2)、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发放。
(3)、充分参与残联的“两项补贴”的审核责任,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发现本月新增和停发的对象并尽快通知对象,使符合条件对象申请及时获得补贴发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技术层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效益进行衡量的比较和综合评价。为以后强化项目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提供合理的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了解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主要围绕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乡(镇)数量、享受人员数量、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程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从而考察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合理性,进而提出完善意见。对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核查,确认项目的财政投入和实际完成资金。
2、从各方面采集基础数据,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经过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数量指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61人次,资金19.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86人次,资金31.1万元。
2.质量指标: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资金51万元。
3.时效指标:按月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6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5元/人/月。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享受对象满意率达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帮助改善了残疾人生活及护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助的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