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09 15:4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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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公开说明

为加快推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5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2020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我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93.35万元预算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

二是绩效运行跟踪监控。采取预算单位自行监控与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绩效运跟踪监控通知,我单位没有项目纳入跟踪监督,并根据要求填写专项资金跟踪监控表对预算执行中有偏离的进行修正和调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情况严重的,停止预算支出的执行。

三是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项目是否产生效果和效益单位开展2020年绩效自评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0个,并将自评结果及时公开在大通湖区网站最后针对自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单位行了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四是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公示。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自评的公开地址:大通湖区门户网。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各单位的改进措施。例如: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认知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加强部门内部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业务信息,确保准确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数据,建立信息共享,提高沟通及时性,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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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