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益阳市大通湖区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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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
公告2024年第1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益阳市大通湖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基金会为2024年大通湖区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基金会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特此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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