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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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50000002/2026-1408291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 发文日期:2026-03-0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50000002/2026-1408291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
发文日期 2026-03-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机构名称: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人:刘建明

  机构地址: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188号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737-5665069

  邮政编码:413204;

  办公时间:夏季 (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8:30-12:00 , 14:00-17:30(工作日)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办公室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委、区管委会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委、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起草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

  (二)围绕区委区管委会中心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报送信息,反映社会动态,为区委区管委会提供服务。

  (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重要工作部署、各项重大决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区委区管委会召开的会议筹备、组织服务和区委区管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以及区委区管委会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来文处理,研究区委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办事处)请示区委、区管委会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区委、区管委会各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报区委、区管委会领导审批、决定。

  (六)负责以区委、区管委会名义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区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开展对台联谊宣传工作。

  (八)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涉外和涉港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区党政系统密码管理和密码通信工作。

  (十)负责全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区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工作。

  (十一)负责区委、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以及各镇(办事处)、区直单位印章的制发工作。

  (十二)负责区委、区管委会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查落实区委区管委会领导指示。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办公室系统业务指导。

  (十五)负责书记、区长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撰写大通湖区大事记,负责全区党史、地方志的征集和编撰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十九)承担区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管委会和区委区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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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