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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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5-2029742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5-01-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5-2029742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25-0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通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将门户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以及微博账号作为主动公开信息和对外沟通交流的渠道。经统计,2024年我院发布信息推送文章发布各类工作短视频共计221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并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干,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规范,及时发布。坚持全面、及时更新重要业务信息原则,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设立了单位简介、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服务、资料下载和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在法院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法院概况、法院要闻、审务公开、投诉等栏目,公开了院机关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以及院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审判流程、网站公告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院机关职能职责,参与监督。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好“内容”关,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突出重点公开内容,以便民利民为重点,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每月上报区办,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含审判执行类信息报道)25篇。

3.履行职责,加强宣传。

2024年,是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通湖实践的重要之年区人民法院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担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扎实履行普法职能。如:通过与区直各单位、行业调解组织、镇村联系认真筛选,聘请来自各行各业的38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以诉讼服务中心和调解中心为阵地,倾情打造“洞庭和哥”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多元解纷模式通过诉前“1+1”、诉中“1+2”及诉后“1+X”工作法,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获得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并拍摄了“洞庭和哥”宣传片,通过媒体予以大力宣传如在“岁末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发现线索后立即赶赴外地,两天时间为2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2万余元,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如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数十名师生、家长、干部走进法院,实现“零距离”普法活动。通过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共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公开庭审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以及微博账号均存在影响力不足的情况,各新媒体平台整体活跃度不高,私信、评论以及转发率不高。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全过程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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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