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2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通湖公安分局在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中心的正确指导下,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保障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今年以来,2个新媒体账号,共计发布微信文章400余条、微博信息2200余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0余条。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582起,确保了依法按时办结。

(二)创新政务公开举措方面。一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完善区门户网站服务项目,设立身份证办理、胡正办理栏目,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发展趋势,依托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项目,实现了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三是全力推广“公安服务平台”。深化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群众2.5万余人,群众满意度高,实现了大部分窗口业务网上办理。其中,2020年分局审批的网上身份证补、换领业务500余起。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实现了“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通过拓展人脸识别、网上支付、网上寄递等功能,身份证补换领等20项户政业务,港澳台证加签等6项出入境业务,实现了“当面办”向“网上办”转变。对依法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群众可通过平台预先上传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到窗口交验原件、签字确认即可办结,避免因资料不准、不全造成的往返奔波。平台自动显示详细的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平台注册用户可随时查询所办事项的进度,享受办事进度短信、微信免费推送服务,充分体现了便民、公正、高效的服务宗旨。四是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治保障服务功能,全心全意依法保护企业权益,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方面。建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每天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对每日发布的信息进行整理、收集,确保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221

3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

-20

262

行政强制

24

-19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18.1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领域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的深度和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有待提升。2021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和区委区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有效;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分局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工作动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