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4309000032/2020-1267236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0-10-21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0-1267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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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大殡改组发〔2020〕1号
大通湖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有关单位:
《大通湖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通湖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日
大通湖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革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全面整治和规范殡葬秩序,确保我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益阳市殡改实施意见》(益办发〔2018〕28号)、《大通湖区殡改实施方案》(大办发〔2019〕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整治殡葬秩序和严格执法,努力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1.2020年5月1日零时起无违规土葬,辖区居民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
2.公墓外无乱埋乱葬现象,死者遗体火化后进公墓安葬。
3.无使用非专用车辆非法运送遗体行为。
4.殡仪馆建成后河坝镇银河社区、银海社区、金山社区、红旗社区范围内无违规搭棚治丧,丧事全部进入殡仪馆举行。6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在规定时段(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至新年正月十六日除外)无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
5.根据区委、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分年度拆除豪华墓、大墓、硬化墓等墓上构筑物和规范整治“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老坟。
二、执法组织
1. 成立大通湖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种违反殡葬改革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大队由区民政人社局局长兼任大队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公安、司法、交通运输、住建(城管)、自然资源、水利、市监、卫生、生态环境等相关成员单位各明确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为联合执法大队队员。执法大队队员应相对固定,队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由其所在单位报联合执法大队备案,若有人员变动,变动单位应及时报告联合执法大队。
2. 联合执法大队队员平时在其所在单位工作,在开展执法行动时由执法大队长或委托副大队长召集,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 联合执法大队队员应服从联合执法行动组织者的领导和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形成执法的强大合力。
4. 各镇负责辖区内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联合执法工作。
三、职责分工
1. 区民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召集执法队伍,指挥执法行动。负责开展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2. 区委政法委(司法):负责做好涉及殡葬改革执法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3.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侮辱、殴打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理,维护好殡葬改革执法现场秩序。牵头负责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的查处。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4.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遗体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对违规从事遗体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5.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负责查处在银河社区、银海社区户外违规搭棚治丧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行为。负责河坝镇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规葬坟行为的查处。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6.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取缔违规生产、销售棺材、墓碑等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丧葬用品、违规从事殡葬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7. 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医院、诊所、卫生院(室)的管理,督促其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防疫和医院暂存间、太平间遗体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殡葬管理部门做好传染性疾病患者遗体的消毒处理工作。及时向殡葬管理部门通报死亡信息,配合做好医院内死亡病人遗体火化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暂存间、太平间遗体管理、死亡人员情况登记等制度。医疗机构内死亡人员遗体原则上6小时内必须通知殡葬执法机构前来处理,未经民政和公安部门许可不得放行运出。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8.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对违法占用土地、毁坏林地葬坟、修建殡仪设施、乱砍乱伐林木生产棺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
9.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依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葬坟、建墓行为。配合做好殡葬联合执法工作。
10. 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负责加强对公墓和殡仪馆建设的监管,严把项目选址关,从源头上减轻公墓和殡仪馆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及控制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扰民噪声;负责依法查处在水源保护区葬坟、建墓行为。配合做好殡葬综合执法工作。
11. 各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殡葬秩序整治及执法工作。在本级遇到急、重、难、险任务和复杂情况不能达到工作目标时,向区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区级联合执法申请。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区殡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殡葬改革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确保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殡葬改革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联合执法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殡葬秩序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强化宣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加大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宣传效果。要广泛宣传殡葬秩序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违反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政策的典型案例,让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工作,努力形成殡改管理与执法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3. 强化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在殡葬秩序整治联合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缓急派出足够的执法力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殡葬执法工作任务。各镇(办事处)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全面落实本辖区殡葬改革管理和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4. 强化优质服务。相关部门单位特别是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努力为丧户排忧解难,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特别是为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丧户按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各镇(办事处)、村(社区)要在村(居)民病危期间要主动掌握信息,做好慰问工作,帮助丧户做好火化手续办理、殡仪馆联系等相关服务工作,引导丧户文明丧葬。
5. 严格考核奖惩。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各镇(办事处)和各责任单位的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绩考办另行制定,由区绩考办组织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6. 加强执纪执法。凡死亡对象直系亲属是党员、干部的(含公职人员),在治丧过程中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通湖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