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詹晓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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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309000032/2026-2202506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6-10-10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6-2202506 |
|---|---|
| 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6-10-1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詹晓阳同志任行政审批与信访股股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臧诗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大通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朝晖同志任大通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民政股股长职务;
黄俊同志任民政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行政审批与信访股副股长职务;
曾强同志任大通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淑仪同志任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子骏同志任民政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益阳市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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