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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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1-1448089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2021-05-31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1-1448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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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因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经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区自然资源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 胡 华
主持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暂管生态修复、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三要
分管财务、统计、党建、组织、人事、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行业管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和产权产储、信息化建设)、确权登记、河长制、不动产登记工作,担任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国平
分管林业、矿产管理、地灾防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纪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担任驻南京湖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暂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总工程师 李海鸿
分管办公室(绩效考核、信访、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档案、创文创卫、督查调研)、工会(含女工)工作、自然资源利用、土地储备交易、自然资源法治、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用地、耕保、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佩军
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大通湖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兼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吴昆程
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李文超
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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