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第一公开平台是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大通湖大道168号自然资源局

邮编:413204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5661590

传真:(0737)5661590

邮箱:582420059@qq.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本单位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大通湖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5661504,地址: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188号办公大楼411室,邮编:413204。

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