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4309000032/2022-1717595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2022-01-06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2-1717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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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1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打造“法治大通湖升级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1.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管)委相关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 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全面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公共法律与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专题宣传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
3.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湖南省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
4.学习有关自然资源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局干职工有计划地学习自然资源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工作人员在机构改革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特别应加强对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局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5.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陈海宾担任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6.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含“三重一大”事项)。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7.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
8.落实大通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
9.做好对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落实“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10.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动态调整。
11.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年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共3件。
1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化、整合为统一通用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购置执法记录终端;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3.开展镇村综合执法培训,提升镇村综合执法水平能力。
14.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根据省司法厅通知,今年未组织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待明年统一考试。经统计,目前全局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含执法监督资格)共 人。
15.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不断优化《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已结案行政诉讼共9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岀庭率达到100%。
16.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时上报、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1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编制《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及各领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施操作,公示方案及检查结果。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18.组织开展2021年“6·25”国家土地日和农村法治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信访答复、信息公开答复、具体行政行为申请答复文书等材料向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
19.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2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落实年度考法工作,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2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门户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宣传“土地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测绘日”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办公内网构建法律法规知识专栏。在各乡镇设立法治宣传栏;印制宣传小海报走村入户送到群众手中。
22.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通过绩效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年终绩效评分的形式予以通报。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2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
24.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积极配合我区“一件事一次办”有关工作任务,推进本部门流程优化工作。
25.继续深化“多证合一”,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行政审批合为一项审批事项;积极配合“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有关工作任务。
26.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办理事务所需全部资料及要求,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缺失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27.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未出现不遵守政策承诺的情形。
28.本机关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职权;在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侵犯行政相对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29.加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30.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避免印发限制竞争、滋生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文件。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3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32.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宣读《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任务分解表》,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33.积极与市局、区(管)委相关部门联络、对接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全年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6条。
七、存在的问题
34.我局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无法充分覆盖监督管理;
35.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36.法治创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37.少数部门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8.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