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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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3-1717600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3-01-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3-1717600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1-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2以来,在区委区管委会正确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抓好法治建设,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

  (一)制定计划,加强理论和法治学习。局党组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能力建设和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会、研讨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法治意识。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认真研讨《宪法》、新修《土地管理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专题等内容,通过领读、专题学习、集体讨论等形式,加深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坚决落实省厅、市、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保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完善防范措施规范。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法治与自然资源相结合。一是严厉抓实耕地保护。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二是围绕“两区一地”“五项重点工作”等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制定了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摸排并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加强造林抚育和森林资源培育。通过人工种植、补植套种、更新改造的方法开展碳汇造林,进一步提高森林自然竞争力和抗病能力。

2.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尽快实现登记系统与省“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同时跑”工作机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局内重要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切实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也坚决做到行政行为合法化、程序化,没有出现滥用权力行为。对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如国土空间规划、林业中长期规划、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大自然资源行政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等,都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2.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启动了大通湖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2022以来我局组织或协调2宗涉土的听证事项,按照相关听证要求,依职权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听证工作,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情况。对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合法性审查问题的,均已报区依法治区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4.加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我局连续多年聘请陈海宾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经济活动、建设项目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挂牌成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设立专职执法局副局长;创新执法督察方式,改“被动巡查”为“主动巡查”,对标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对违法用地行为实行“零容忍”,联合区纪委、区督查室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特别是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信息共享

  2.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处罚规定;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程序。

3.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不断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格执法监督,对照省市下达任务,完成好月清“三地两矿”任务;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土地违法案件0发生。二做好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新增乱占耕地图斑0个。三是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2022年以来实现矿产资源违法。四是切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对森林资源实行常态巡查监管,结合森林督查变化图斑监测、数据融合处理等工作,以林地保护管理、林木采伐监管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执行落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结合林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护管护,防止在辖区内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办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态损害赔偿案1件,指导1家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完成转型后审批许可证办理。

4.继续抓好 “两法”衔接机制相关职责的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机制。

  1.依法主动接受监督。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讲话精神,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如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工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等

2.做好信访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全面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一方面立足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狠抓源头预防,逐步减少信访问题发生。2022年以来收到信访件全部办结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3.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每一起案件由关联业务股室、政策法规股、局法律顾问集体讨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召开论证会形式,借力“外脑”提升办案质量。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五)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健全学法教育制度。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警示教育、视频讲座、网络教育、脱产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新《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定期组织专项培训20225月邀请省厅专家,提请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自然资源“一条例一办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能力为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视频讲座;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如法网考试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精准普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2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个别问题和不足,如创造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多,治理能力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等。今后,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对机构改革后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理解和认识,固强补弱,查漏补缺,扎实奋进,锐意进取,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一是推进法治工作治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建设和完善制度,持续推进法治工作的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由于自然资源比原来国土资源、林业、规划建设的业务范围更宽广,需要增加更多的年青力量补充到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措施。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责任主体,依法妥善处置。突出源头治理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制度,提高各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解决执行难问题。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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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