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相关求,结合2024年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议和评议以及责任追究工作,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和通报。

2024年,大通湖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下,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稳步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在大通湖门户网上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8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存在不足。我们将围绕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细化办事流程,做到网站动态的及时更新;加强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图片新闻的数量,使上传的内容更生动更直观。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