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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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1-1360972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1-03-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1-1360972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制建设纳入了2020年度工作计划,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并就来年法制政府建设做了初步的安排,报告如下:

一、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是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委托执法,启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公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益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我局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要求制定了《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10个依法行政制度(试行),由政策信息法规股严把法制审核关、并向执法单位提供法律支持,把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加强监督,杜绝各种不规范行政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违法乱纪行为绝不容忍。9月份我局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评,行政许可98.96分,行政处罚85分%,行政强制84分%,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益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督查中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分位列大通湖区最高分,行政处罚案卷一例入选全市十大优秀案例。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报中,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管理优化做为工作亮点得到表扬。

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今年来我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我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应放尽放,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整合部门数据,做到信息共享。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从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容缺登记”、告知承诺制、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提升了投资者的热情,同时通过省局系统,将内网数据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湖南)完成数据对接,并通过湖南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一大通湖向大通湖区所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推送数据,打破信息壁垒,资源共享,极大的缩短了企业、经营者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的时间、并相应减少了重复提交,让群众少跑路,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真正实现了“零”跑路。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简政放权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必须跟得上、管到位。我局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夯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增强监管威慑力,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区管委安排牵头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11月20日组织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行操作培训会、监管工作推进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大通湖区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截止11月28日,建立健全“一单二库一细则”,

大通湖区14个“双随机、一公开”单位完成执法人员库、抽查计划公示100%、启动行政检查工作100%、检查任务完成100%,检查情况录入100%。

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初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2020年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抽查计划》,由各业务监管职能股室按照计划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检查,严格控制检查事项、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我局对新产业新业态按省市局文件精神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既鼓励创新、为新产业新业态成长留足空间,又切实保障安全、不能放任不管,引导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支持鼓励其拓展应用场景。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实施监管。对非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强化对食品、特种设备和产商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重点对水电气、学校、医院、物业管理行业的价格监管工作截止11月份我局已完成抽查计划9个,抽取执法人员29名、录入检查信息158条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尽量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和经营户因重复多头检查带来的困扰,做到行政检查有法可依,检查结果公开透明,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诚信度。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担负着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管职能、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假冒伪劣、价格、盐业、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商标、广告等繁重的监管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达350部。我局每年开展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8次,与其他部门协同宣传3次。通过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律讲座以案释法、交流座谈会宣传典型案例、媒体采访报道、门户网站、店铺电子屏、广告横幅、宣传画报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企业、经营户、群众反响强烈,尤其是食品安全法、药品法的宣传普及性深入人心。大通湖区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加强,对于涉食品安全、价格的投诉明显增多,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以宣法促守法、护法。

五、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12月1日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事项2180件,其中:核发各类行政许可1365件,立案查处112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食品安全违法类58件,药品器械违法类2件、虚假宣传、广告违法类7件、假冒伪劣、侵权、认证类13件、特种设备、计量违法类6件、价格违法类6件、无照经营类7个、烟草违法类案13件、实施行政强制28件,行政检查(本级)158件、(省、市级组织)专项重点检查533件。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情况:1、行政许可事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大通湖区(省级)全部公示,并向湖南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大通湖区(省级)自动推送并公示。2、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级)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区级)录入并公示。3、涉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危害人体健康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省级)。

六、工作成效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效果明显。从2020年开始,开展新一轮权责清单清理,我局全面完成新一轮权责清单清理调整,并重新公布。全部完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息,监管行为数据采集推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

2.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完善。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建立法制机构加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3.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速。区市场监管加大与城管、交通运输(马路市场整治、创建卫生城市、文明示范街、三小门店整治),农业农村(春耕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的护农行动),自然资源(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与餐饮)等领域综合执法、交叉执法,提高了效率,严格规范执法。

4.行刑衔接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向大通湖区公安分局移送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二起,未达到刑案立案条件,退回。收到公安分局移送贩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线索,经初步查证,二位当事人所涉违法行为不属我局管辖,分别向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了相关线索。

七、建立定期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核

每年按照局党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今年举办法制培训4次、参加省市业务培训3次,参加培训的人数为6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历年来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

实行以执法责任制为主体,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制度,过错责任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法制机构加强对办案单位的执法指导,严格案件核审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根据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针对立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罚没物资处理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有效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与使用,尤其是对案件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严格予以规范,做到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行政处罚做到合法有效,无一行政过错责任。

八、存在的问题

1.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职能合并与新增,行政履职事项骤增、人员极其短缺,原有人员年龄老化,新进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常规化建设。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具体化,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3.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一。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不能完全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严格规范执法。

九、2021年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政府工作规划,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区理念,依法行政

(一)全面正确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通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本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四)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和改进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本单位。

(六)自觉接受政府纪委监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七)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本局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八)建立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九)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十)认真对待对本单位法制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十一)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有关的其他法定职责。

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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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