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市场监管十大违法典型案件
索引号:4309000032/2023-1732256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03-0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3-1732256 |
---|---|
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2年,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涉民生领域、百姓关注热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2022年度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大通湖区金盆镇某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2022年1月10,接群众举报,查获金盆镇某某销售无二证二章一报告(检验证、检疫证,检验章、检疫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鲜猪肉。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某某作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鲜猪肉328.8斤(无公害化处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大通湖区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
2022年5月16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益阳市大通湖区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自行从网络下载未经正规机构检定认证,无科学依据的资料,宣传其销售的“5G健康鞋”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不吃药不打针,纯物理的疗法,对身体有百利无一害”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大通湖区某健康咨询服务部作出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益阳市大通湖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配制酒非法添加药品案
2022年4月1日,根据举报线索,大通湖区市监局查获益阳市大通湖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牌鹿鞭酒”非法添加肉苁蓉的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对益阳市大通湖某酒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某牌鹿鞭酒”30瓶;没收违法所得14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大通湖区金盆镇某幼儿园未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明码标价收费案
2022年6月9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在《2022年教育收费价格专项检查中,查获大通湖区金盆镇某幼儿园在2022年春季招生收费公示中没有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内容及方式明码标价进行收费价格公示的违法行为。区市监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大通湖区金盆镇某幼儿园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湖南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2年6月17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湖南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益阳市大通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庄园项目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4台电梯正处于通电运行状态的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湖南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益阳市大通湖某养颜馆经营使用自行配制化妆品案
2022年4月11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开展的2022年农村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查获益阳市大通湖某养颜馆通过网络视频学习,从外地化妆品店购买化妆品,另从超市、药店、水果店购买原材料擅自混搭自行配制化妆品销售或使用于其门店美容服务对象的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对益阳市大通湖某养颜馆作出没收自行配制化妆水剂10瓶,化妆品23盒;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益阳市大通湖河坝镇某诊所销售使用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2年6月16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在2022年农村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益阳市大通湖河坝镇某诊所内药品超有效期;中药霉变、生虫;无产品外包装及标签标识;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的多种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益阳市大通湖河坝镇某诊所作出没收过期药品一盒、霉变中药740g,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益阳市大通湖区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水产品案
2022年5月26日,在大通湖区市监局产商品(水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益阳市大通湖区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泥鳅”经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水产品。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益阳市大通湖区某水产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案例9:益阳市大通湖区某家庭农场加工食用农产品使用非加碘食盐案
2022年2月21日,大通湖区市监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查获益阳市大通湖区某家庭农场从非食盐定点企业购入非加碘精制食用盐加工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大通湖区属湖南省加碘食盐供应区,当事人在其加工销售的初级食用农产品中使用非加碘食盐的行为对本地区地方性病防治不利,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益阳市大通湖区某家庭农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2022年3月31日,大通湖区市监局根据举报移送线索,查获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某复合肥料为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大通湖区市监局依法对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4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