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4309000032/2023-1740296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02-2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3-174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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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2年,在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及市市场监管局正确指导下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服务民生、促进发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工作抓手,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完成区委区管委、市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一是贯彻落实大通湖区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重点任务,明确股室任务、职责,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二是对照《条例》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文件,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发展。2022年,全区新设立市场主体1370户,新增注册资本7.40084亿元,全区民营市场主体7728户,注册资本53.466346亿元,分别占全区市场主体总量的98.12%、69.01%,民营经济正成为我区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力量。三是按照益阳市监局关于营商环境优化通知,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对履行公示义务并提出移出申请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符合移出条件的,及时依法予以移出。
2.“应进必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利民。认真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大力推进市场准入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一是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动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一个工作日内。二是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将审批职能集中到驻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做到集中充分授权、实现“政务服务窗口之外无审批”。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57项(其中:行政许可5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全部进驻“大通湖区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按照要求,细化事项办理内容、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等内容。
3.加强疫情防控依法保障市场秩序稳定运行。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迅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价格、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食品质量安全、药品及医疗器械等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商场等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共督促5个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开展公共卫生消毒,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0多余人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切实依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动出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归集、联合惩戒,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违法)、处处受限”有力震慑。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2022年全区已完成联合抽查事项梳理156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5项,启动5项,已完成4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2户,完成抽查检查及结果公示25户,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双随机共抽取检查对象2248户,抽查结果公示率95.27%,基本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监管行为,让监管更公正、阳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部门联合检查,有效提升监管震慑。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事项范畴,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核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区市场监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定重大事项需先拟出具体意见,依据事项性质进行意见征询,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程序。
2.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本局从2016年始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保证本单位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履行“法有授权必须为”职责。一是强化公开广度。为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按要求制定实施意见,重新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强化公开力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梳理权责清单共1251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强化公开深度。全程留痕,办理案件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示范文书格式范本》要求,做到全部案件纸质文书留痕。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在如现场检查、查封扣押易发生争议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四是强化法制审核,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制定《大通湖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决定需要法制机构核审,重大决定必须上局负责人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围绕巩固无传销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开展食品药品、重要消费品、网络商品质量等依法开展执法整治。2022年度,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查办一般程序案件总数为117件,有力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有序进行。
3.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行程序。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基准》接受监督;明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从轻、一般、从重处罚的对应情形,防止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情形发生。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定《大通湖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工作制度制度》,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四是强化案件信息录入。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协同监管平台—大通湖区》《湖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益阳市新一代智慧信用管理服务平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司法建议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依法院生效裁判冻结股权2件。二是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工作规范,制定了《大通湖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从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保障四个方面对我局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全局紧扣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以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形成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2020年至2022年处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2件。
(六)抓消费权益保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实行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12345市长热线融合,由“一个平台受理、一套流程处理、一个标准统计、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方式,对于一般的投诉、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流至各职能股室、市监所办理。同时,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对投诉、举报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群众的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消费维权投诉举报186件,共受理投诉165件、调解成功1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共核查投诉举报线索16件、立案查处10件,接收咨询4件。办理大通湖区政协微建议1件。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立足之本认真谋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形式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信息法规股,统筹调度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方法和措施,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到股室、市监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2.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原文,2022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大通湖区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全局学习《宪法》《民法典》及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3.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常态化。一是坚持市场监管工作与推进法治建设相统一,严格遵循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推进,着力强化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从严从实强化党组成员到业务股室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年初制定学法讲法计划,强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关键少数”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氛围。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到桃江县人民法院进行旁听。三是已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
4.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学法用法培训。一是参加市局2022年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4次,本局开展法制培训4次,学习新修订《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及与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化妆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局形成了学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在总局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长人均50小时。
5.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质量意识。一是认真开展年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质量月、9.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铺、进农村等活动;同时还利用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000多份,发放《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预防野生菌中毒科普宣传手册》等宣传小册子上600册、悬挂宣传横幅、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短信等媒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质量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科学依法维权。三是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相关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特别是新进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及新修订法律法规更新培训。二是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查办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三、下步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为主题。一是做好“八五”普法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对标对表。二是以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原则,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三是持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巩固防控成果。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以法治思维改善营商环境质量。五是持续做好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六是强化行纪刑衔接,严格依法查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执行有案必移。
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