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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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5-1806457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5-06-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5-1806457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6-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概况

  大通湖区政务中心设在大通湖大道规划建设交通局一、二楼,目前大厅占地面积1920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备。根据区委、区管委的要求,目前进驻中心的部门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工信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和科技局、公积金、自来水、天然气、电视缴费窗口等便民服务窗口。中心秉承依法行政、效率优先、公开公平、群众满意的宗旨,实行“一门受理、窗口办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竭诚为群众和外来投资者服务。

  中心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国家规定的正常节假日除外),对外服务咨询电话:0737-5663806。

  二、工作职责

  政务中心根据区管委授权,负责区直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审批、办证、收费项目等有关事宜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监督区直部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3、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4、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的代理、办理服务;

  5、组织编制区管委及其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6、指导协调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7、根据区委区管委授权,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全区税收协控联管的督促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窗口咨询电话

2025年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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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