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索引号:4309000032/2023-1806533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2023-08-15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3-1806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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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8-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新大通湖提供强劲动力。
一、围绕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湘易办”全面提标行动
(一)建好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任务部署,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区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企业群众通过“湘易办”共享全省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政务的一体化移动服务能力。年底前,“一网通办”事项达到5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10类,用户数突破4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接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讲政务数据共享。全量编目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接密级实行实时分类管理,加强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教据共享。以省市政务数据总枢纽为支撑,完善政务数据调度功能,定期发布区本级可应用数据清单,优化共享申请审批流程,形成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按照全省《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努力实现我区电子证照全国适用。持续升级“无证明城市”,提升市电子证照系统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电子化。对于存量证照,组织批量转换为电子证照,将相关电子证照数据全量汇聚至益阳市电子证照库。对于增量证照,由相关业务系统(含部省系统)生成的,相关业务系统与益阳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暂时无法对接或无自建系统的,采取手工报送方式汇聚数据。建立证照教据同步更新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2023年底前,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政务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对重要政务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丰富政策兑现服务。重点对照《大通湖区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大办发〔2023〕2号)中的经济增长主动仗责任分工,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梳理”原则,梳理明确本部门政策兑现事项, 逐事项优化服务流程,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并上线“湘易办”。同时,按照“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原则,设置政策服务专窗,开辟政策服务专栏,实现政策兑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全生命周期“—网通办”攻坚行动
(六)进—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应用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一事一标准”。鼓励各单位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等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七)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全区线上线下业务受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迭代升级“一网通办”平台,完善“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按照国、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对接统一。巩固实施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推动与福建等15省自助机“跨省通办”取得成效,推进公安、人社、税务、卫健、医保、民政、交通、公积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已发布事项清单,与长沙进行实现路径(异地代收代办、两地联办)、证照互认、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合作,深化长江经济带部分城市和长株潭都市圈“跨省通办”成效。深化区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建设,推动“跨省通办”窗口统一使用省“跨省通办”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收件咨询、辅导申请、协调联系、代收材料、代发证照等服务,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健康和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全面落实《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化”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自助服务等建设。全面落实《益阳市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试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大厅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在审批任务较重的部门,探索“独立审批员”制度。推广“收件即受理”方式,推动进驻部门授予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享有接收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的权限。持续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深化“清廉大厅”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晋升和技能等级薪酬制度,适时推动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组织开展“先锋窗口”“政务服务明星“优秀首席事务代表”及“优质服务竞赛”岗位技能标兵”等竞赛评比活动 (区政务中心、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十)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瞄准国家标准、市场需求,体现时代特征、益阳特色,进-步健全评价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认真落实省、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和区委区管委会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对“走解优”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经验交流和推广力度,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区优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和“好差评”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区产业开发区延伸。推行“红黄牌”和“差评”联动处置机制,对法定时限和受理时限严重超时的办件和有效“差评”件进行个案追查和跟踪整改,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办件的事项办理流程,开展网办件的专项督查工作。加强政务服务“差评”处置机制创新,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统筹并强化“省长信箱”、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红网、“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跨部门审批监管联动改革,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擦亮益阳政务公开品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配合组织开展五年一度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深入挖掘、积极推介我区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2023年度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争取在评估中取得好的成绩。(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十六)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对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根据大通湖自身工作实际,接续创新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纵深推进重点领城审批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持续在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推行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探索“政务直播”“远程导办小视频讲流程”服务;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打造元字宙政务大厅,建立虚拟“云窗口”,试点推行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改革, 推广“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湖南益阳) "”平台、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十九)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园区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等场所延伸,鼓励各地区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园区事园区办”。持续推动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围绕“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全链条有序精准放权。落实《益阳市园区赋权事项承接管理办法》,加强对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放权事项,优化赋权方式,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管到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务中心,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家、省部署,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和统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细则(试行)》要求,持续梳理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落实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积极配合中介超市进驻“湘易办”。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在网上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管与审计,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