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索引号:4309000032/2024-1904583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2024-03-05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4-1904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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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解决村民建房“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共享信息数据,整合关联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造村民建房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品牌,不断提升集成服务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村民在符合省市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相关要求情形下,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帮代办,指导村民填写《村民建房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选用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图。村便民服务员通过大通湖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接件,发放受理通知书。村民小组会议3个工作日内对建房户申请进行讨论,村民委员会出具意见,审查通过后公示5日。
(二)联合踏勘。村民委员会审查通过建房户申请后,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容缺受理(容缺建房审批前公示资料)村民建房批前所需资料并进行初审,将资料流转至镇承担农业农村事务的机构,由镇农业农村事务机构牵头相关机构,对村民建房申请进行联合踏勘,相关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房户申请资格、用地规划、建筑面积及用途管制等进行审核。涉及林业、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文旅、电力、通信、燃气等相关内容一并联合踏勘。
(三)审核流转流程。联合踏勘后,镇农业农村事务机构牵头相关机构2个工作日内联合会审出具部门意见。
(四)发放许可证。审核通过后,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首席审批员根据镇人民政府授权,对村民建房相关材料进行审批,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发放《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协议书》《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承诺书》样本。村民委员会2个工作日之内,指导村民与建筑施工企业或农村建设工匠签订施工合同(协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镇党群和政务服中心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进行帮代办。
(五)定桩放线。镇政府在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2个工作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定桩放线、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指导建筑材料的选购和组织施工技术及质量安全交底,收集《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协议书》《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企业建筑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和不同情形的其他材料归集到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五)联合验收。房屋竣工后,村民建房完工后,建房户应当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自收到建房户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验收通过后,指导建房户填写不动产登记和水、电、广播电视报装申请等。同时,镇政府选取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免费对建房户出具《不动产测绘报告》。
(六)办理不动产登记+水、电、电视报装。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大通湖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村民建房不动产权登记和水电收视报装进行接件,区自然资源局对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镇党群和政务中心发放不动产权证,水电收视同步完成报装申请。建房户采用区住建部门免费提供的住房建筑示范图集或示范设计的,免除不动产登记行政事业性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选优配强窗口人员、提供场地、经费、技术保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中心牵头负责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有关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通湖区自来水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大通湖供电分公司、大通湖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职责内相关工作。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审批、“六到场”具体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整理归档资料,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区相关部门备案,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审查、帮代办服务、相应监管等。
(二)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闻媒介,以及村村响等,及时开展政策宣传,让村民知晓业务和政策,提高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
2.《建房申请书》
3.《会议纪要》
4.《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批前公示》
5.《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6.《村民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7.《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8.《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9.《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10.《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11.《益阳市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2.《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
13.《大通湖区水电气报装申请书》
14.《村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一、村民建房批前申请材料
1.村民建房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数据共享)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4.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住宅设计图件
备注:原址拆除重建需上交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村民建房审批通过后部门收集材料
1.农村建房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相关资料(资质复印件)
2.签订的建房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不动产登记+水电收视报装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
3.水电收视报装申请
建房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
我叫xxx,是xx镇xx村xx组农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1.我现住的房屋,还是xx年修建的,至今己近xx年,时间久远,年久失修,屋顶和墙边都有较多破损处,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而且每次刮风下暴雨的时候,都会漏水,给家人带来极大的不便,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xx多平方米,要住x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由于房子太小的缘故,满足不了这么多人口的需要,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我须建新房。
3.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所建房屋为x楼x底,约xx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 乡(镇、街道) 村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 月内建成并使用;
3.迁址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 日内拆除旧房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会 议 纪 要
时间:_____年 月 日
地点:
出席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今天召开村两委会,主要讨论和研究本村村民 申请建房,申请面积 m²,属于 。会议对 申请建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户申请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及要求,符合村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同意通过,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______年 月 日
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批前公示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同意上报 等 户的个人建房申请。为方便群众监督,对建房户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报上级审批。
一、 公示时间(5天)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反馈方式。
(1)村民委员会电话:
(2)镇规划建设部门电话:
三、公示内容。
姓 名 |
在册人口 |
占地面积(m²) |
地类 |
建房地址 |
建房面积 |
建筑层次 |
建设类别 |
选用示范设计 |
XX |
XX人 |
XXm² |
居住用地 |
XX组X号 |
XXm² |
XX层 |
拆建 |
选用方案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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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公章)
_____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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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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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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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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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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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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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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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 m2); 2.退给村集体; 3.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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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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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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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南至: |
建房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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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北至: |
1.原址翻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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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
2.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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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3.异址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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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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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 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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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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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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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盖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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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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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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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南至: |
性质: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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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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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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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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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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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
(盖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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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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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 |
(盖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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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意见 |
(盖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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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基 地 坐 落 平 面 位 置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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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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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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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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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申请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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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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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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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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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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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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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宅基地面积 |
m2 |
实用宅基地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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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
m2 |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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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建层数/高度 |
层/ 米 |
竣工层数/高度 |
层/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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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 |
1.不属于 2.属于,已落实 3.属于,尚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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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平面简图(标注长宽及四至)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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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意见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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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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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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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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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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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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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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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因需拟在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栋层数为 ,总建筑高度为 m,总建筑面积为 m 2 ,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 □木结构 □框架结构 □其他)的住房。为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本人就落实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郑重承诺:
一、依法依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公示牌,签订施工协议后,再启动建设。
二、建设施工任务委托给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并及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好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时所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如确因需要作出变更的,及时将变更后的设计图报原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审核。
四、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五、监督乡村建设工匠或建筑施工单位建设行为和施工现场作业活动,督促其按设计图纸、合同要求施工,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背合同约定行为予以制止,并按规定报告村民委员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
六、落实建房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周围群众的监督,如房屋建设活动对毗邻住房居住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提前告知并妥善解决。
七、自觉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认真整改检查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
八、自觉做好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整治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房屋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和安全警示,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不擅自对已建成房屋进行改扩建或改变其用途。
九、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新建住房竣工验收之后,及时完成对原危旧房屋的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并就因危旧房管理不当而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建房村民、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各保留一份。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参考文本)
发包人姓名(建房村民):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若承包人为乡村建设工匠的填写以下内容)
承包人姓名(全称):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号:
通讯地址:
(若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名称(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通讯地址:
根据《民法典》《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住房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概况
1.建房地点:
2.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编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3.建房规模: 层,总建筑高度 m,总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木结构;□其他 。
4.建房内容:
。
二、承包范围和工期
1.承包范围:
。
2.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完成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且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发包人以(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包工包料;□包清工;R部分承包;□其他 的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以 元/平方米的价格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承包人,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施工过程中变更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际增减。
2.发包人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
□按施工进度支付:
(1)开工时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 (¥ 元);
(2)地基基础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 (¥ 元);
(3)地上一层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 (¥ 元);
(4)地上二层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 (¥ 元);
(5)封顶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 (¥ 元);
(6)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他付款方式: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证书号: 联系电话:
(证书号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建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工程类注册证书等证书编号。)
家庭住址:
六、施工条件与要求
1.发包人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建房公示牌》,并签订施工协议后,再启动建房施工。
2.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的设计图纸,并保证建房地点通电、通水、通路,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当落实建房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周围群众的监督,如房屋建设活动对毗邻住房居住群众产生生活生产影响,提前告知并妥善解决,确保与周边邻居不存在影响施工的纠纷。
4.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规施工,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转包给第三人。
6.承包人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承包人或发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如确因需要作出变更的,由发包人组织原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变更,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备案后,承包人方可施工。
7.进入建房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应当是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且持证上岗。承包人应当为进入建房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8.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应当有生产合格证。就地取材的材料应当满足施工质量安全。
9.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对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记录备查,确保施工质量。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10.承包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开展施工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隐患。
11.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备查,记录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应当提前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发包人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在验收前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延期要求。发包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做好记录,事后再由发包人签字确认。
12.承包人应当自觉接受发包人、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认真及时整改检查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
七、竣工验收和保修
1.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备齐施工档案资料后,可以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承包人或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在 日内向承包人签发接受交付的凭证。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当通知发包人,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竣工验收。建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不得使用。
2.建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建房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实际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对建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建房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其实际占有之日起算。
4.保修期内,由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和保修义务;由发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和保修义务。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合同价款的,按日计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发包方就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包人返工、修复或者给承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承包人相应损失;
(3)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 元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4)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担因此造成的承包人实际损失。
2.承包人具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 件和设备,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
(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
(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日 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 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实际损失。
3.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实际完成量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也可依法向建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签名或者盖章):
承包人(签名或者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益阳市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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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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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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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登记 事由 |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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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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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情 况 |
登 记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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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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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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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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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1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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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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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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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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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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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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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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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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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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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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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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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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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情 况 |
坐 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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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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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类型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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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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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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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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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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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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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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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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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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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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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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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情况 |
需役地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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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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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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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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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
1.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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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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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购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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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权籍证明、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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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契税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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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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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书版式 |
□单一版 □集成版 |
申请分别持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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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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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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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
受理编号: 询问人:
1. 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回答:(请壊写是或否)
2.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 回答:(请填写共有或单独所有)
3.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回答:(共有情况下,清填写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共有份额情况?
回答:(按份共有情况下.请填写具体份额。共同共有人不填写本栏)
5. 申请异议登记时,权利人是否不同意办理更正登记? 回答:(申请异议登记时填写,申请其他登记不填写本栏)
6. 申请异议登记时,是否已知悉异议不当应承担的责任? 回答:(申请异议登记时填写,申请其他登记不填写本栏)
7. 申请本次转移登记时,其他按份共有人是否同意。 回答:(受让人为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填写)
8. 其他需要询问的有关事项:
经被询间人确认,以上询问事项均回答真实、无误。
被询问人签名(签章):
大通湖区水电气报装申请书
客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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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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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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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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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报装申请 |
报装类型:□ 临时用水报装 □ 永久用水报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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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新建 □ 改建 □ 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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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该地址办理用水业务。 产权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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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报装申请 |
报装类型:□ 临时用电报装 □ 永久用电报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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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供电电压:□ 220V □ 38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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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新装 □ 增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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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该地址办理用电业务。 产权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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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报装申请 |
业务类别:□ 新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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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该地址办理广播电视服务业务。 产权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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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须知 |
1、您已授权我公司及其他依法收集和提供数据信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您提交的资料,上述资料仅供我公司办理本业务使用,我公司将尊重您的隐私并严格保密;2、自来水、电力、广播电视客户报装手续办理的解释权分别归大通湖区自来水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大通湖供电分公司、大通湖区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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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读和理解本申请表各项内容,谨此确认。 客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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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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