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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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6-2145052 发布机构: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6-01-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6-2145052
发布机构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6-01-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通湖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本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核心业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缺乏案例解析、图文说明等通俗化方式,影响公众理解和应用效果。二是公开渠道效能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不够活跃,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线上线下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常态化培训机制有待健全。

下一步,我中心将从以下三方面持续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预算等核心工作,动态完善公开目录,加大关键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图文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确保信息易懂实用。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运维,提高信息发布频率与互动响应效率,结合线下政务服务场所,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提升信息获取便利性。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解读表达与互动沟通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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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产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