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1年度大通湖交警大队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按要求在大通湖区门户网公示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通湖交警大队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省、益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大队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狠抓政务公开落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大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综合指导中队牵头负责综合协调,队属各部门全力配合,各司其职,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严格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队继续坚持“一把手”审核制度,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及时发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中国大通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上传相关内容,为扎实推进大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利。及时调整大队的政府信息的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和关键环节的运行,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为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传播力、影响力,我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加强了对《条例》的解读,以及大通湖公安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警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升民警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同时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民互动畅通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632

行政强制

12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1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将大队的工作动态、决策、执行及结果等进行公开,对重点领域及政策进行解读,依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呼应群众需求,保障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通湖交警大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