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11: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保障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宣传栏、区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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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本年度的工作还有以下不足之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予以改进:

1.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对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 公开方形式单一。我局将创新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