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发改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发改财政中心工作,推动发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十四五”规划、大通湖要闻、采购招标、财政预决算、统计信息、部门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在政务网上公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处理时限,监督和保障等几个方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完善发改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发改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多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发改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同时,本单位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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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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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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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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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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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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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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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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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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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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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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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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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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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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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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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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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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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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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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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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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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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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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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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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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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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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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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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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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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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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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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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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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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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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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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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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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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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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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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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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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够规范,部分信息目录分类不清晰。
下一步,区发改财政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工作能力,夯实基础。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努力增强上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不断优化服务。二是围绕突出问题,狠抓落实。为实现信息公开的新闻性、保密性、时效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深入分析本单位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的制度,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府信息舆情回应,推进发改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