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由大通湖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管委会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机构改革后,通过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培训,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大通湖要闻、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公开、绩效评价、采购招标、部门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且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做好网站的日常管理,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有待明确,需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的信息边界划分,以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提高公开精准度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工作能力,夯实基础保障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强化与单位内部股室协同配合,确保信息传递畅通高效持续优化服务质效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针对时效性不足问题,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发布,同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规范、不完整的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