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大通湖区段)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9:0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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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大通湖区段)拟使用国有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目的

  本次使用国有土地用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大通湖区段)。

  二、使用国有土地范围

  本次拟使用国有土地位于金盆镇大东口村,北洲子镇永兴村、向东村、北胜村,河坝镇三财垸村、银河社区、银海社区范围内,总面积7.9001公顷(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共计6.9907公顷,建设用地0.9094公顷)。拟使用国有土地位置详见项目拟使用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实际使用国有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范围及期限

  本公告在拟使用国有土地涉及的镇、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将于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开展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大通湖区国有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许正凯,电话:18890553703)

  特此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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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