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硬服务” 优化营商“软环境”——益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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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0-1311294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11-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0-1311294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20-11-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益阳法院牢牢把握“营商环境大优化”这个中心工作,通过严惩处、重调解、硬执行三项司法“硬服务”,为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长足的努力。去年2月,益阳中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今年4月,该院又出台《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为益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惩处,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现在工程项目进展一切顺利。”沅江某楼盘的负责人激动地说。

2018年,刘某、杨某辉等人在无资质、无项目的情况下,以本地人的身份,对正在开发的沅江某楼盘中的工地打桩、土方、路面建设、搬运以及水泥砖等项目工程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以威胁的手段,强行收取被害人协调费15万,导致楼盘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带来了恶劣影响。

沅江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杨某辉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欺行霸市,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其他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两年不等,并处罚金,并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安全稳定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为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益阳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企业主人身权利、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和侵占公司、企业财产、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件67人,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件45人,1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聚焦“线索清仓”,先后三次开展线索“再起底”专项核查,共摸排核查线索28条,其中线索成案10件。




  

重调解,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感谢法院能够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谢谢法官们一次次用心的调解。”今年5月,益阳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南县某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县某捷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移动某分公司合同纠纷两起案件,该案的调解对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移动某分公司在与南县某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县某捷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双方合同未能继续履行,故两网络通信公司诉至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多次调解,多次调查取证和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深入细致地调查了案件事实。经过多次努力,终于使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移动某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南县某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县某捷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作为中小企业的艰辛与不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近年来,益阳中院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综合考虑双方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优先进行调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益阳中院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院领导先后赴19家民营企业蹲点调研,为民营企业纾危解困。坚持“调判结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9900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5594件,通过依法审理,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审结金融借款、担保纠纷等案件2430件,保护了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践行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将调解和协调工作贯穿办案始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2494件。




硬执行,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今天的强制执行,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决心。”省人大代表在现场见证执行工作后感慨地说道。

今年9月,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法院集中开展了对申请执行人益阳某鸽实业等4家出租车公司与被执行人鲁某军等7人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强制执行。并邀请了3名省级人大代表见证监督了执行。

活动当天,在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助支持下,赫山区法院执行到位出租车辆7台,并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舒某军、袁某、尹某强予以司法拘留,对隐匿执行车辆的被执行人鲁某军、汤某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更是擦亮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益阳两级法院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惩治拒执行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此外,益阳法院作为“执行一体化”改革、“阳光执行”试点单位,通过统筹调配全市执行力量,有序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领域的执行工作。一方面及时实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各类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341件,执行到位6697.99万元。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决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不断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1—6月,全市法院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均居于全省前列。


文章来源: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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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