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执行法官远程指导,申请人足不出户领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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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2-1577301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 发文日期:2022-05-0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2-1577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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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
发文日期 | 2022-05-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近日,大通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韦某某通过微信发来的一封感谢信。
原来,韦某某与李某某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韦某某抚养,李某某承担每月100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不履行,拖欠抚养费2万余元。
因生活困难,韦某某于4月22日向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立案后,执行法官马上联系李某某并发出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李某某未予履行。于是,执行法官迅速查找财产线索,发现李某某银行账户有存款,遂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强制扣划。
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韦某某身在广州,难以返回。为减轻群众负担,执行法官通过网络远程指导韦某某填写案款领取材料。办理完手续后,韦某某领到了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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