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索 引 号:4309000032/2023-1740781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3-03-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文明消费,3月15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参加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诚信教育现场咨询活动,为消费者们“零距离”普法。



在活动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对前来咨询台询问的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耐心予以解答,并结合审判实践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讲授识假防骗实用技巧,提醒群众注意消费陷阱、理性消费。

同时,法院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未成年保护、妇女儿童维权等法律宣传资料,提倡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答复咨询1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手段防范消费侵权行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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