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大通湖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发布大通湖要闻工作动态、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以及医保、就业、残疾人等相关信息共计206条,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时效,及时全面让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在信息公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信息管理,进行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方便群众查阅。严格落实《条例》,加强创新引领,结合线上和线下,不断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区民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改进空间,在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

 

二、改进情况

加强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明确公开范围;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