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6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特编制《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确保信息时效,拓宽信息公开内容面。凡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都主动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二)规范信息内容,强化保密工作。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做到各类信息规范公开,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8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成效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

1.信息公开人员更换,工作交接不够及时;

2.公开内容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

1.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落实责任制,细化工作流程,分解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3.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