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办事指南
索引号:4309000032/2022-1628290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2022-08-25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2-1628290 |
---|---|
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政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08-2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基本编码 |
000511001000 |
|||||||
实施编码 |
11430904MB172393XX400051100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904MB172393XX400051100100004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904MB172393XX |
|||||||
事项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
实施机构 |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受理条件 |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行政复议 |
部门名称 |
益阳市民政局 |
||||||
部门地址 |
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55号 |
|||||||
部门电话 |
0737-4229299 |
|||||||
网址 |
SPoib1Lib7RLqxtcrOevEVaQ |
|||||||
行政诉讼 |
部门名称 |
沅江市人民法院 |
||||||
部门地址 |
沅江市巴山西路南 |
|||||||
部门电话 |
0737-2721715(立案庭) |
|||||||
网址 |
http://dthfy.chinacourt.org |
|||||||
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
1 |
受理 |
刘向兵 |
2工作日 |
四级标准 |
||||
2 |
办结 |
莫新辉 |
2工作日 |
四级标准 |
||||
流程图 |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结果名称 |
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
结果样本 |
序号 |
样本 |
||||||
1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
|||||||
是否收费 |
□ 是 ■ 否 |
|||||||
咨询电话 |
0737-5666738 |
|||||||
监督电话 |
0737-5663806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180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楼406 |
|||||||
申请材料 |
详见下“申请材料”表 |